直接答案:如逝者在離世前有應課稅入息,遺囑執行人、遺產管理人或其他處理遺產的人,應在死亡日期後一個月內書面通知稅務局。通知宜列明逝者姓名、香港身分證號碼、死亡日期、死亡證明副本、收入種類,以及代表人的姓名、地址與聯絡方法。其後收到報稅表、評稅或繳稅文件,應按文件處理;不要假設死亡後稅務責任自動終止。
先用四步把資料與責任分開
先指定一位家人保存正本與提交記錄,其他人只接收必要進度,避免在多人群組傳送身分證、死亡證明或其他完整個人資料。
- 先核對逝者最後受僱、退休金、租金、業務或其他可能應課稅收入。
- 以書面通知稅務局,附死亡證明副本並保存提交記錄。
- 由合法遺產代理人整理未完成報稅表、評稅通知、繳稅證明及查詢函件。
- 如對收入歸屬或遺產責任有疑問,向稅務局或合資格專業人士查詢。
一個月內通知的重點,是讓稅務局找到正確聯絡人
稅務局的官方資料指出,逝者如有應課稅入息,處理遺產的人須在死亡後一個月內通知。這是通知責任,不代表所有稅款要在一個月內算清,也不代表通知人已自動獲得處分遺產的全部法律權力。
把死亡證明、已知收入、最後報稅資料及聯絡地址放在同一資料夾。收到稅務局回覆後,逐項記錄限期與所需證明;涉及爭議、海外收入或複雜遺產時,宜取得獨立稅務及法律意見。
提交前再做一次當日核對
表格、政策、辦事處安排及所需證明可能更新。提交前應直接開啟官方最新頁面,核對版本、日期、簽署、正本與預約要求;本文沒有取代主管機關的個案決定。
把「已確認」「待回覆」「需專業意見」分開標示。若家人意見不一致、權限不清或文件互相矛盾,先停止不可逆處置,再向主管機關或合資格專業人士查詢。
一頁進度表可以這樣寫
Graceful Life可協助家屬把一般待辦分組,但本文不承諾官方批准、處理時限、服務可用性或任何個案結果。
- 負責聯絡的人及官方查詢編號;
- 已找到的正本、尚欠文件及保管位置;
- 官方回覆、限期與下一個可執行步驟;
- 不能自行判斷、需要專業意見的事項。
正本、影印本與電子檔要分開保管
家屬可先建立文件清單,只記錄文件名稱、日期、持有人及是否已提交,不必把完整證件影像傳到多人群組。需要交正本時,先問清楚是否即場退回、是否要預約及是否要同時帶備副本。
電子檔可用不含姓名的工作檔名保存,另由一名家人保管解鎖方式。若要交由專業人士或主管機關,只傳送對方明確要求的資料,並保留提交日期與接收方式。
與家人分工時,先把決定權和跑腿工作分開
可以由一人查詢、一人整理文件、另一人陪同長者,但誰有法律或行政上的申請權,仍要由正式文件和主管機關確認。協助填表或代為排隊,不等同有權簽署、領取或處分任何資產或物品。
每次聯絡後,以簡短紀錄寫下機構名稱、日期、查詢編號、對方要求及下一限期。若口頭說法與網站或書面通知不一致,應要求進一步核實,不要只憑記憶作不可逆安排。
收到回覆後,先確認是否真的完成
「已遞交」「已付款」「已預約」與「已批准」「已完成」是不同狀態。家屬可在進度表中分欄記錄,並保留正式確認、收據或領取證明,避免另一位親人誤以為程序已結束。
若官方只表示文件正在處理,不要自行推算完成日期。涉及儀式、搬遷、資產或親友行程時,宜預留彈性,等到可核實的結果才作最後確認。
資料不足時,先完成不依賴個案判斷的工作
例如列出已有文件、確認保管人、整理問題及查看官方最新頁面。這些工作不會預先決定尚未核實的權利或結果。
不要為趕進度而猜測姓名、日期、關係或簽署身份。未確認的欄位標示待核對,取得正本或主管機關指示後再填寫。
常見問題
沒有收到報稅表,仍要通知嗎?
如逝者有應課稅入息,官方要求是由處理遺產的人在死亡後一個月內書面通知,不應只等待報稅表。
通知後是否立即要繳清所有稅款?
通知與最終評稅是不同步驟;應按稅務局其後發出的文件及限期處理。
可以只打電話通知嗎?
官方資料要求書面通知;可先查詢,但應保留可追溯的書面提交。
誰可以處理後續報稅?
一般由合法遺產代理人處理;個案權限以授予書及專業意見為準。
資料界線:本文資料核對至2026年10月30日,只作逝者稅務局通知與遺產代理人報稅清單的一般整理,不構成法律、房屋、法院、稅務、殯葬或個案意見。實際資格、權限、表格、文件、費用、時限、批准與可用安排,以主管機關當日資料及獨立專業意見為準。本文不涉及Graceful Life的服務收費、可用性、政府批准、處理時限、宗教安排或二十四小時服務承諾。
官方及參考資料
-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稅務局:Deceased Taxpayers(查閱:2026-10-30)
-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稅務局:A Guide to Taxation of Deceased Taxpayers(查閱:2026-10-3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