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答案:把親人遺體由香港運返中國內地或其他海外地方,可按三步處理:先完成自然死亡登記,或在非自然死亡個案取得死因裁判官表格11;再向目的地主管機關或領事館確認准入文件;最後向有關死亡登記處填交SF/BDR/3,申請免費的「將屍體移離香港許可證」,並聯絡本港持牌殮葬商或殯儀館安排運送。
目的地要求不同,先取得當期書面清單,不要只憑網上舊資料或口頭說法推斷。
第一步:先確認死亡個案已走到哪個文件階段
入境事務處說明,自然死亡須先辦妥死亡登記;非自然死亡則要待死因裁判官發出表格11。具備相應文件後,才可申請把遺體移離香港。不要把一般醫院文件或殮房通知當成已完成死亡登記。
醫院離世可先核對院方文件及領取遺體程序;若個案交由死因裁判官跟進,應按警方、殮房或法庭通知處理。未確定個案類別時,先向文件上的負責單位查詢。
第二步:在香港申請前,先問清目的地是否接收
入境事務處指出,某些情況下須證明境外目的地已批准遺體移入,才可獲發香港許可證。家屬應先確認目的地主管機關、墓園、殯儀服務單位或領事館的當期要求。
要求可能按地區、死因、運送方式及文件語言而變。清單應記下文件名稱、簽發機關、正本或副本、有效期限和交付方式;只有口頭指示時,可要求正式網頁或書面說明。
第三步:填SF/BDR/3申請將屍體移離香港許可證
完成前置文件後,親屬可到有關死亡登記處填妥SF/BDR/3,提供離世者資料、擬移離時間及目的地。入境事務處列明申請免費;食環署資料把獲發的許可證稱為表格9。
填表前由指定家屬核對姓名、證件、目的地和日期。遞交時帶齊死亡文件及目的地證明;正本或副本要求以死亡登記處當次指示為準。
運返中國內地與其他海外地方,核對重點不同
運往中國內地時,食環署列出的方向包括帶備離世者回鄉證、香港身份證及死亡登記證明書表格12,並按內地民政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。要求可能更新,須向目的地接收單位及本港承辦者確認。
運往其他海外地方,要留意離世者是否持有當地護照及當地政府入境批准,並可向有關領事館查詢。各地表格與證明不同,沒有一套全球通用清單。
批核後,由本港持牌殮葬商或殯儀館安排運送
完成目的地批核及入境手續後,申請人須自行聯絡本港持牌殮葬商或殯儀館辦理運送。應在食環署當期名單核對商號及地址,不只憑廣告或舊名片判斷。
查詢時可問清保存及包裝、文件交收、運送銜接、目的地接收人、日程、改期和書面費用。本文不提供未經客戶最新核實的價格、可用日期或處理時間。
家屬交接前的七項核對清單
由一名家屬保管文件總表,另一人按清單覆核。身份證、護照、死亡證明或批文只交給有需要的官方或承辦單位,不在多人群組轉傳完整證件。
如希望梳理院出、喪禮與文件先後,可透過Graceful Life聯絡頁整理待確認事項;實際批核仍由相關香港及目的地單位處理。
- 個案類別:自然死亡登記已完成,或非自然死亡個案已取得表格11;
- 身份文件:離世者姓名及證件資料與所有表格一致;
- 目的地:接收地點、主管機關及聯絡人已有明確確認;
- 准入證明:已取得目的地要求的批文、墓園或接收文件;
- 香港許可:SF/BDR/3資料已核對,表格9申請狀態清楚;
- 承辦者:已在食環署當期名單核對本港持牌殮葬商或殯儀館;
- 交接紀錄:正本、複本、翻譯本及每次交收均有清單,不在群組公開不必要的個人資料。
常見問題
申請將屍體移離香港許可證要收費嗎?
入境事務處現行資料列明,親屬可免費申請。運送、保存、翻譯及目的地接收等服務不一定免費,應逐項取得書面報價。
未完成死亡登記,可以先申請運離香港嗎?
一般不能跳過。自然死亡要先辦妥死亡登記;非自然死亡則要待死因裁判官發出表格11。文件狀態應向負責單位確認。
運返中國內地,是否只需香港表格9?
不是。食環署亦列出回鄉證、身份證、死亡登記證明書表格12及按內地規定辦理的手續;目的地要求須另行核實。
怎樣確認殮葬商或殯儀館是否持牌?
可在食環署「持牌殯儀館及殮葬商」頁面查看當期名單,再核對商號和地址;資料不一致時先行查詢。
資料界線:本文資料核對至2026年10月11日,只作香港遺體運離境的一般整理,不構成法律、領事、移民、醫療或個案意見。實際要求以香港及目的地主管機關、領事館、墓園和持牌承辦者的當期書面確認為準;不涉及未核實的收費、可用性、批准、時限或二十四小時服務承諾。
官方及參考資料
-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:申請「將屍體移離香港許可證」(查閱:2026-10-11)
-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食物環境衞生署:遺體出入口(查閱:2026-10-11)
-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食物環境衞生署:持牌殯儀館及殮葬商(查閱:2026-10-11)